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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4 分鐘閱讀

新約的誡命 — SBTi V2.0 不是推翻舊約,是把標準提高到新層次

SBTi V2.0 標準全面解讀:分層制度、Scope 3 強化、氣候轉型計畫與 IFRS S2 銜接

王駿瑋|David Ishayahu

耶利米書 31:31 記載:「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這個新約不是廢掉舊約,而是把誡命從石板上寫進人心裡 — 要求更深、標準更高、不再有模糊空間。舊約時代,你只要外在遵守就好;新約時代,你的內在必須真正理解並認同。SBTi V2.0 就是碳管理界的「新約」 — 它不是推翻 V1.x,而是把要求從「設定一個數字、提交一份表格」提升到「建立一套可驗證的減碳系統,持續追蹤、定期考核、公開透明」。石板上的字容易風化,但刻在心裡的誡命,才能真正改變行為。

SBTi V2.0:碳管理的「新約時代」

2024 年,SBTi 啟動了成立以來最大規模的標準改版。2025 年 3 月發布第一版草案,同年 11 月第二版草案公開諮詢完成。這不是一次小修小補,而是整個遊戲規則的升級。

先看時間表,讓你知道自己還有多少時間:

里程碑時間狀態
V2.0 第一版草案公開諮詢2025 年 3 月✅ 已完成
V2.0 第二版草案公開諮詢2025 年 11 月✅ 已完成
V2.0 正式定稿2026 年🔄 進行中
V1.x(Near-Term V5.3 / Net-Zero V1.3)可繼續沿用2027/12/31⏳ 過渡期
V2.0 強制適用2028/01/01⚠️ 倒數中

白話翻譯:2026 年規則確定,2027 年給你適應,2028 年元旦起 — 新約正式生效,所有新提交的目標必須遵循 V2.0。如果你已經在 V1.x 下通過驗證的目標,在目標有效期內可繼續沿用原版本條款,但重新驗證或設定新目標時須適用 V2.0。


V1.x vs V2.0:8 大關鍵差異一覽

這張表值得你列印出來,貼在辦公室牆上:

#項目V1.x(Near-Term V5.3 / Net-Zero V1.3)V2.0(2028/01/01 強制)
1近期目標路徑Scope 1+2 至少 4.2%/年(1.5°C)維持至少 4.2%/年(1.5°C 路徑)
2Scope 3 門檻佔總排放 40% 以上須設定目標佔總 Scope 3 排放 ≥5% 即為重大類別,須精細路徑
3Scope 3 目標設定涵蓋 ≥67% Scope 3 排放三種彈性方法:排放強度、活動對齊、供應鏈對齊
4企業分層不區分Category A(大型/高收入國)vs Category B(較小/低收入國)
5氣候轉型計畫鼓勵但非必要Category A 強制,驗證後 12 個月內發布
6績效驗證一次驗證,定期報告每 5 年循環驗證,績效不達標可撤銷
7第三方確信鼓勵Category A 強制基線年排放數據第三方確信
8持續排放責任(OER)2050 年淨零時處理 ≤10%Category A 2035 年起須承擔持續排放責任(Ongoing Emissions Responsibility, OER),逐步擴大至 100%

一句話總結:V1.x 是「信任你的承諾」,V2.0 是「驗證你的行動」。從自我宣告走向可稽核的減碳系統 — 這就是從舊約到新約的差別。


Category A vs Category B:不是大小之分,是責任之分

V2.0 最大的結構性變化,是引入分層制度。這不是隨便分的,背後有一套邏輯:

Category A — 嚴格要求

  • 適用對象:所有大型企業+高收入國家(依世界銀行分類)的中型企業
  • 台灣企業注意:台灣屬於世界銀行高收入經濟體,台灣大型企業將歸類為 Category A

Category A 的核心義務:

義務要求時限
近期目標Scope 1+2 至少 4.2%/年(1.5°C)基準年起 5-10 年
Scope 3 目標強制設定,重大類別(佔總 Scope 3 排放 ≥5%)須有精細路徑同上
氣候轉型計畫強制發布,含治理、路線圖、融資策略驗證後 12 個月內
第三方確信強制,基線年排放數據須經獨立驗證目標提交前
績效驗證強制,每 5 年循環驗證持續
持續排放責任(OER)強制,逐步承擔持續排放責任(Ongoing Emissions Responsibility)2035 年起

Category B — 彈性但仍有底線

  • 適用對象:較小型企業、低收入或中等收入國家企業
  • 核心差異:氣候轉型計畫為「鼓勵」而非強制,Scope 3 和第三方確信要求較彈性
項目Category ACategory B
氣候轉型計畫✅ 強制💡 鼓勵
第三方確信✅ 強制🔄 視情況
持續排放責任(OER)✅ 2035 年起強制❌ 非強制
Scope 3 目標✅ 強制💡 鼓勵/彈性

台灣視角:台灣已被世界銀行歸為高收入經濟體。這意味著台積電、鴻海、中鋼這些大型企業,幾乎確定會被歸入 Category A,面對最嚴格的要求。中小企業可能落入 Category B,但如果你是 Category A 企業的供應商 — 壓力一樣會傳下來。


Scope 3 門檻大降:從 40% 到 5%

這是 V2.0 對中小企業影響最大的變化之一。

V1.x 的邏輯:Scope 3 佔總排放 40% 以上時,才需要設定目標。很多企業因此「策略性地」不去仔細算 Scope 3,避免觸發門檻。

V2.0 的邏輯:任何單一 Scope 3 類別佔總 Scope 3 排放 ≥5%,就被視為「重大類別」,需要制定精細的減碳路徑。

這代表什麼?

假設一家年排放 10 萬噸的製造業:

  • 5% 門檻 = 5,000 噸
  • 採購原料的碳足跡超過 5,000 噸?→ 重大類別,要有路徑
  • 產品運輸的碳排超過 5,000 噸?→ 重大類別,要有路徑
  • 員工通勤加商務差旅超過 5,000 噸?→ 重大類別,要有路徑

對大部分製造業來說,Scope 3 的「原料採購」和「產品運輸」幾乎一定會超過 5%。V2.0 等於把 Scope 3 從「可以迴避」變成「無法逃開」。

V2.0 的三種 Scope 3 目標方法

好消息是,V2.0 在提高門檻的同時,也提供了更彈性的目標設定方式:

方法說明適合情境
排放強度目標降低單位產出的 Scope 3 排放有明確產出指標的製造業
活動對齊目標讓特定活動對齊低碳路徑能控制特定供應鏈活動的企業
供應鏈對齊目標推動供應商設定自己的 SBTi 目標大型品牌商、採購主導型企業

這就是壓力傳遞的機制:當你的客戶選擇「供應鏈對齊目標」,他們會要求你也設定 SBTi 目標。如果你是台灣的中小型零組件供應商,你的國際客戶在 V2.0 下幾乎一定會把這個壓力傳給你。


氣候轉型計畫:不是喊口號,是交作戰計畫

V2.0 最具革命性的要求之一,就是強制氣候轉型計畫

過去,你可以設定一個 SBTi 目標,然後⋯⋯就沒然後了。V2.0 說:不行,目標驗證後 12 個月內,你必須發布一份可稽核的氣候轉型計畫

這份計畫必須包含:

  1. 治理架構:董事會層級的監督與核准
  2. 減碳路線圖:近期具體行動 → 中期指引方向 → 長期淨零對齊
  3. 融資策略:你打算花多少錢、從哪裡融資來執行減碳
  4. 化石燃料退場計畫:怎麼逐步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
  5. Scope 3 策略:針對每個重大類別的具體行動方案
  6. 假設與風險:你的計畫建立在什麼假設上?有哪些依賴條件?

白話說:以前 SBTi 問你「你要去哪裡?」,V2.0 問的是「你打算怎麼去?路線圖在哪?油錢夠嗎?沿途有什麼風險?」

這跟 IFRS S2 的「策略」揭露支柱直接對接。如果你已經在準備 IFRS S2 的氣候策略揭露,恭喜 — 你的氣候轉型計畫已經有一半的素材了。


每 5 年績效驗證:防漂綠的終極武器

V1.x 的模式是:你設定目標、SBTi 驗證通過、你每年自行報告進度。問題是 — 如果你設定了一個很漂亮的目標,但實際上根本沒在做呢?

V2.0 引入了循環驗證機制

階段要求
初始驗證提交目標、基線數據、方法論說明
年度報告每年報告減碳進度、實施指標
5 年績效驗證第三方重新驗證你的實際績效是否符合承諾路徑
不達標後果績效不足 → 檢討原因 → 嚴重者撤銷 SBTi 認證

這等於從「考試入學」變成「持續學分制」。你不能在入學考那天表現一次,之後就放飛自我。

對台灣企業的意義:如果你 2026 年取得 SBTi 驗證,2031 年左右就要面對第一次績效驗證。這意味著從第一天開始,你就必須有一套能持續追蹤減碳進度的數據系統 — 不是年底趕工做一次碳盤查就了事。


碳數據品質:新約的地基石

V2.0 對碳數據品質的要求,可以用一句話總結:你的數字必須禁得起外人來查。

具體來說:

基線年排放數據

  • Category A 企業:強制第三方確信(Limited Assurance)
  • 確信範圍:至少涵蓋 Scope 1 和 Scope 2 排放
  • 確信標準:依 ISO 14064-3 或同等國際標準

年度追蹤數據

  • 排放計算方法論必須前後一致
  • 排放係數必須標明來源、版本、適用條件
  • 活動數據必須可追溯至原始憑證(帳單、量測紀錄)

數據品質的四個等級

V2.0 更明確地定義了數據品質層級:

等級活動數據排放係數V2.0 接受度
🟢 一級連續監測(CEMS)設施實測值最佳,所有類別適用
🟡 二級原始帳單、量測紀錄供應商特定係數良好,建議優先採用
🟠 三級採購紀錄推算區域/國家平均係數可接受,但需說明改善計畫
🔴 四級產業平均推估IPCC 全球預設值僅限 Scope 3 非重大類別,重大類別不接受

V2.0 的態度很明確:重大排放類別(佔總 Scope 3 排放 ≥5%),不能用四級數據(全球平均估算)來應付。 你必須往上爬到至少三級,理想是二級。

這就是確碳五層證據包存在的意義 — 從 L1 原始帳單到 L3 SHA-256 封印,確保你的碳數據在 V2.0 的品質要求下站得住腳。當第三方確信人員來查驗時,你可以一鍵展示從報告數字到原始帳單的完整證據鏈,不用翻箱倒櫃找三年前的 Excel 檔。


IFRS S2 × SBTi V2.0:兩份新約,一個要求

如果你同時面對 IFRS S2 永續揭露和 SBTi V2.0,你會發現這兩份「新約」在數據需求上高度重疊:

IFRS S2 揭露要求SBTi V2.0 對應共用數據
治理:董事會如何監督氣候風險氣候轉型計畫:治理架構董事會議事錄、ESG 委員會紀錄
策略:氣候風險對商業模式的影響氣候轉型計畫:路線圖情境分析、轉型策略
風險管理:氣候風險識別與管理流程氣候轉型計畫:假設與風險風險矩陣、管理程序
指標與目標:Scope 1/2/3 排放與減碳進度近期目標、年度追蹤報告碳盤查數據(核心重疊)

關鍵洞見:IFRS S2 的「指標與目標」支柱,直接要求你揭露已設定的減碳目標及達成進度。如果你有 SBTi 目標,IFRS S2 揭露的內容就有了科學基礎的骨幹。反過來說,如果你正在準備 IFRS S2,你產出的碳數據直接可以拿來申請 SBTi。

金管會時程 × SBTi V2.0 時程對照

年度金管會 IFRS 永續揭露SBTi
2026實收資本額 100 億以上適用(2027 年報揭露)V2.0 正式定稿
2027實收資本額 50-100 億適用V1.x 最後可沿用年
2028全體上市櫃適用(2028 年度開始編製,2029 年申報)V2.0 強制適用

看到了嗎?2028 年,IFRS S2 全面適用 + SBTi V2.0 強制實施,同一年。 這不是巧合,全球永續揭露和減碳目標的標準正在收斂對齊。你的碳數據系統,必須同時服務這兩個框架。


ISSA 5000:碳數據的「最高裁判規則」

除了 IFRS S2 和 SBTi V2.0,還有第三份「新約」你必須知道 — ISSA 5000

ISSA 5000(International Standard on Sustainability Assurance 5000)是 IAASB(國際審計暨確信準則理事會)在 2024 年 11 月正式發布的全球首部永續確信準則,2026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屆時將取代現行的 ISAE 3000 和 ISAE 3410(溫室氣體確信專則)。

ISSA 5000 跟你的碳數據有什麼關係?

以前(ISAE 3410)以後(ISSA 5000)
碳盤查找 SGS/BSI 做查驗證永續報告由會計師事務所做確信
技術層面的數據正確性整體報導流程、內控制度、資訊可靠性
有限確信為主逐步走向合理確信(接近財報審計等級)
碳數據品質是加分項碳數據證據鏈是合規底線

三份新約的時程收斂

時間IFRS S2SBTi V2.0ISSA 5000
2026第一階段適用正式定稿12/15 生效
2027第二階段適用V1.x 最後一年台灣版研訂中
2028全體上市櫃強制適用全面展開

2026-2028 這三年,是台灣永續揭露從「自願做」走向「強制審」的轉折點。你的碳數據不只要寫進報告(IFRS S2)、要有科學路徑(SBTi V2.0),還要禁得起會計師用審計等級的標準來查(ISSA 5000)。

確碳在 ISSA 5000 時代的價值

會計師做永續確信時,最需要的不是漂亮的報告封面,而是可追溯的證據鏈。確碳的五層證據包,正好對應 ISSA 5000 的核心要求:

ISSA 5000 確信要求確碳對應能力
數據可追溯至原始來源L1 原始帳單影像
計算方法論有明確依據L2 排放係數溯源
數據完整性與防竄改L3 SHA-256 封印
內部控制與異常偵測L4 品質檢核
可直接被確信程序使用L5 結構化報告輸出

白話說:以前的碳數據管理是「自己記帳」,ISSA 5000 以後是「會計師要來查帳」。確碳做的事,就是幫你把帳記到連會計師都挑不出毛病。


台灣 155 家企業的「新約」挑戰

截至 2025 年,台灣約有 155 家企業通過 SBTi 驗證或正在承諾中。這些企業即將面對的問題是:

  1. 已通過 V1.x 的企業:目標到期後重新驗證,必須適用 V2.0
  2. 正在 committed 的企業:2027/12/31 前需完成驗證,否則必須改用 V2.0
  3. 還沒開始的企業:2028 年後只有 V2.0 一條路

台灣企業的因應策略:現在開始建好碳數據地基

如果你是大型企業(可能的 Category A):

  1. 2026 年:完成基線年碳盤查的第三方確信,確保 Scope 1+2 數據品質達二級以上
  2. 2027 年:完成 Scope 3 重大類別篩選(佔總 Scope 3 排放 ≥5% 門檻),每個重大類別建立數據收集機制
  3. 2028 年:以 V2.0 標準提交或更新 SBTi 目標,同步準備氣候轉型計畫

如果你是中小企業(供應鏈壓力端):

  1. 現在就開始:把每月的電費帳單、燃料帳單系統化留存,不要等到客戶問你要碳數據時才開始翻找
  2. 建立基線:至少完成一次完整的 Scope 1+2 碳盤查,作為未來所有比較的基準點
  3. 了解客戶要求:問你的前三大客戶 — 他們有沒有 SBTi 目標?有沒有開始要求供應商提供碳數據?

不管你是 Category A 還是 Category B,碳數據品質都是一切的基礎。地基不穩,目標再漂亮也只是空中樓閣。


2035 年的長期議題:持續排放責任(OER)

V2.0 還有一個長期但重要的新要求:Category A 企業從 2035 年起,必須開始承擔持續排放責任(Ongoing Emissions Responsibility, OER)。

這意味著即使你達到了近期目標的減碳路徑,那些「無法完全消除」的排放 — 例如製程中不可避免的化學反應排放 — 你必須透過**碳移除信用(Carbon Dioxide Removal Credits)**來處理,而不是購買一般的碳減量信用(Emission Reduction Credits)來「抵消」。

V2.0 的殘餘排放處理時程:

時間Category A 要求
2035 年起開始承擔部分持續排放責任(OER)
淨零目標年承擔 100% 持續排放責任(限永久性碳移除信用)

這個議題現在看起來還很遠,但 2035 年其實只剩不到 9 年。如果你的製程有大量不可避免的排放,現在就要開始研究碳移除技術的可行性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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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能做的 3 件事

  • 上 SBTi 官網確認你的企業在 V2.0 下會被歸入 Category A 還是 Category B,釐清你面對的義務等級
  • 盤點你的 Scope 3 排放:用佔總 Scope 3 排放 ≥5% 的新門檻篩選重大類別,看看有幾個類別需要建立精細的數據收集機制
  • 檢查你現有的碳盤查數據品質:活動數據有原始帳單嗎?排放係數有溯源嗎?如果答案是「大部分靠估算」,現在就開始升級

David's Take

耶利米說的新約,核心不是規則變多了,而是從「外在遵守」變成「內在認同」。SBTi V2.0 也是 — 它逼企業從「設定一個數字應付」轉向「真正建立減碳能力」。每 5 年績效驗證、強制轉型計畫、第三方確信 — 這些機制就是要把漂綠的空間壓到最小。我看到的現實是:很多台灣企業還停留在舊約思維,覺得拿到一張 SBTi 證書就結束了。新約時代,證書只是起點。

本文所有法規引用經逐條核對原文,計算公式基於官方最新公告。

王駿瑋|David Ishayahu

確碳數據管理 CertiCarb 創辦人・2026-06-01 審閱

📌 本文引用依據(截至 2026-06-01)

  • SBTi V2.0 Corporate Standard: SBTi Corporate Net-Zero Standard V2.02025 年 11 月第二版草案公開諮詢,2026 年預計定稿,2028/01/01 強制適用
  • SBTi V1.x: SBTi Corporate Near-Term Standard V5.3 / Net-Zero Standard V1.3現行版本,可沿用至 2027/12/31
  • IFRS S2: IFRS S2 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ISSB 2023.06 正式版
  • ISSA 5000: ISSA 5000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ustainability Assurance EngagementsIAASB 2024/11 發布,2026/12/15 生效,取代 ISAE 3000 及 ISAE 3410
  • 金管會時程: 金管會永續資訊揭露時程表2024 年修訂版
  • ISO 14064-3: ISO 14064-3 溫室氣體查驗證標準2019 年版

⚠️ 法規可能已更新,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如需確認,歡迎透過 LINE 官方帳號聯繫。

王駿瑋|David Ishayahu

確碳數據管理 CertiCarb 創辦人

「用數據封印碳排放的真相」

certicarb.com

💬 常見問答

SBTi V2.0 什麼時候強制實施?跟 V1.x 有什麼差別?

SBTi V2.0 預計 2026 年定稿,2028 年 1 月 1 日強制適用。V1.x(Near-Term V5.3 / Net-Zero V1.3)可沿用至 2027/12/31。V2.0 的重大變化包括:引入 Category A/B 分層制度、Scope 3 重大類別門檻改為佔總 Scope 3 排放 ≥5%、強制氣候轉型計畫(驗證後 12 個月內發布)、每 5 年績效驗證、以及 Category A 企業強制第三方確信。

台灣企業在 SBTi V2.0 會被歸入 Category A 還是 Category B?

台灣已被世界銀行歸為高收入經濟體,因此台灣的大型企業(如台積電、鴻海、中鋼等)幾乎確定會被歸入 Category A,面對最嚴格的要求,包括強制氣候轉型計畫、強制第三方確信、2035 年起處理殘餘排放等。中小企業可能落入 Category B,但仍會受到 Category A 客戶的供應鏈壓力。

SBTi V2.0 跟 IFRS S2 永續揭露有什麼關聯?

兩者高度重疊且時程對齊:2028 年台灣全體上市櫃公司適用 IFRS 永續揭露,同年 SBTi V2.0 強制實施。IFRS S2 的「指標與目標」支柱直接要求揭露減碳目標及進度,SBTi 目標可作為科學基礎的骨幹。此外,氣候轉型計畫的內容(治理、策略、風險)也與 IFRS S2 的四大揭露支柱直接對接。兩者共用同一套碳盤查數據,建議企業整合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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