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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9 分鐘閱讀

你買的碳權,真的能抵碳費嗎?

台灣「減量額度」與國際碳信用的法律概念完全不同—搞混了可能白花錢

王駿瑋|David Ishayahu

在古代以色列,只有被「聖殿祭司」認可的祭物才能獻上。不是你覺得是好羊就行,必須經過檢驗、蓋章、登記。外邦市場買來的羊,即使品質更好,沒有祭司的認可章,在聖殿帳冊上就是不算數。碳費抵減也是一樣的邏輯:不是你覺得這筆碳信用有價值就能抵,必須是環境部認可的「減量額度」才算數。

一個價值數百萬的誤解

2026 年,台灣碳費正式開徵。很多企業主聽到一個「好消息」:碳費可以用碳權來抵。

於是他們去碳交易所、去國際平台,買了 VCU(Verra 碳信用)或 GS-VER(Gold Standard 碳信用),以為這樣就能減少碳費負擔。

結果發現:這些碳信用根本不能用來抵台灣碳費。

為什麼?因為台灣碳費法規裡能用來抵減的,不叫「碳信用」,叫「減量額度」。這兩個東西,法律身份完全不同。

「碳權」在台灣法律上不存在

先釐清一個最基本的事實:

「碳權」不是台灣法律用語。 它是市場俗稱,在《氣候變遷因應法》中沒有出現過。

法條裡的正式名稱是「減量額度」。根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 3 條第 13 款的定義:

減量額度:指事業及各級政府執行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本法修正施行前執行溫室氣體排放額度抵換專案及溫室氣體減量先期專案取得之額度。

白話翻譯:只有依照台灣法定程序、經環境部核准並查驗後核發的額度,才叫「減量額度」。

四種「碳憑證」的法律身份比較

市面上你會遇到的碳憑證至少有四種。它們長得很像、功能卻完全不同:

比較項目🇹🇼 台灣減量額度🌐 VCU / GS-VER🇺🇳 A6.4ER🌍 ITMO
全名溫室氣體減量額度Verified Carbon Unit / GS Verified Emission ReductionArticle 6.4 Emission ReductionInternationally Transferred Mitigation Outcome
法律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民間標準(Verra / Gold Standard 自訂規則)《巴黎協定》Article 6.4《巴黎協定》Article 6.2
核發機關環境部(中華民國政府)Verra / Gold Standard(民間機構)UNFCCC Article 6.4 監督機構(聯合國)締約方政府授權
能否抵台灣碳費?✅ 可以(上限 10%)❌ 不可以(除非經環境部認可為「國外減量額度」)❌ 不可以(除非經環境部認可)❌ 不可以(除非經環境部認可)
需要政府授權?需(環境部核准)不需需(UNFCCC 監督機構)需(東道國 LoA)
有相應調整(CA)?不適用視授權狀態而定有(強制)
防雙重計算?國內帳本管理無制度保障有(OMGE 機制)有(CA 機制)

💡 關鍵差異:台灣減量額度是國內法定義務工具;國際碳信用是跨國市場商品。兩者法律體系完全不同。

碳費抵減的真正規則

根據《碳費收費辦法》,碳費抵減機制如下:

碳費怎麼算?

碳費 = 收費排放量 × 徵收費率

📝 補充: 高碳洩漏風險行業(如鋼鐵、水泥)另有「排放量調整係數」,第一期為 0.2(即收費排放量只計 20%),大幅降低實際碳費負擔。上述公式適用於一般行業(調整係數 = 1.0)。

減量額度怎麼抵?

企業可以用「減量額度」來抵減收費排放量(注意:抵的是排放量,不是直接扣碳費金額)。

額度類型抵減上限抵減比率額外條件
國內減量額度收費排放量的 10%1.2(1 單位額度可抵 1.2 單位排放量)須為自願減量專案或抵換專案產生
國外減量額度(經環境部認可)收費排放量的 5%依環境部公告僅限非高碳洩漏風險行業;須經環境部認可

舉例計算

假設你的工廠收費排放量為 50,000 噸 CO₂e:

項目計算
國內額度最多可使用50,000 × 10% = 5,000 單位額度
國內額度實際可抵排放量5,000 × 1.2 = 6,000 噸(因抵減比率 1.2)
國外額度最多可抵50,000 × 5% = 2,500 噸
最多合計可抵排放量8,500 噸(占 17%)
剩餘需繳費排放量至少 41,500 噸

⚠️ 即使用到上限,你仍須為至少 83% 的排放量繳碳費。減量額度是「減輕」,不是「免除」。

💡 國內額度的 10% 上限指額度數量(5,000 單位),但因抵減比率 1.2,實際可抵減的排放量為 6,000 噸。這是碳費制度鼓勵國內減碳的政策設計。

國外碳信用要變成「減量額度」,要過哪些關?

很多人問:「那我買的 VCU 能不能轉成減量額度?」

答案是:理論上有路徑,但門檻極高,且認可標準仍在完善中。

國外碳信用要被認可為台灣的「國外減量額度」,至少需要滿足:

  1. 經環境部認可的方法學產生
  2. 具有查驗報告,且查驗標準符合台灣要求
  3. 非高碳洩漏風險行業才能使用
  4. 抵減比例受 5% 上限限制
  5. 環境部可隨時調整認可標準

截至 2026 年 6 月,環境部對國外減量額度的認可機制仍在持續研議完善中。這意味著:

你今天買的國際碳信用,未來不一定能被認可。在認可標準明確之前,購買國外碳信用用於碳費抵減是有風險的。

那國際碳信用還有什麼用?

雖然不能直接抵台灣碳費,國際碳信用在以下場景仍有價值:

場景說明
企業碳中和宣告自願購買碳信用抵換排放,用於 ESG 報告或品牌形象(但須注意 SBTi 規範)
供應鏈要求大品牌客戶可能接受國際碳信用作為供應商碳管理的一部分
CBAM 碳價抵減歐盟 2026 年 5 月草案實施條例首次開放 Article 6.2/6.4 授權碳信用用於 CBAM 碳價計算(上限 10%,尚在徵詢中)
CORSIA 航空碳抵換國際民航組織的碳抵換機制,接受特定標準的碳信用

重點:用途不同,適用的碳憑證也不同。 碳費抵減用減量額度,碳中和宣告用國際碳信用,CBAM 用 Article 6 授權碳信用。不能混用。

企業該怎麼做?決策流程圖

你要解決什麼問題?
    │
    ├─ 碳費太高,想減輕負擔
    │   ├─ 方案 A:提出「自主減量計畫」→ 申請優惠費率
    │   ├─ 方案 B:執行自願減量專案 → 取得國內減量額度 → 抵減 10%
    │   └─ 方案 C:購買環境部認可的國外減量額度 → 抵減 5%(限非高碳洩漏行業)
    │
    ├─ 品牌客戶要碳中和聲明
    │   └─ 購買國際碳信用(VCU/GS-VER)→ 用於 ESG 報告(注意 SBTi 限制)
    │
    ├─ 歐盟 CBAM 碳價太高
    │   └─ 使用 Article 6.2/6.4 授權碳信用 → 抵減 CBAM 碳價(草案規定,待定案)
    │
    └─ 以上都需要
        └─ 先把碳數據做扎實 → 確碳證據包 → 再依需求選擇適合的碳憑證

結論:別讓名詞混淆害你花冤枉錢

你以為的實際上
「碳權」能抵碳費只有環境部核發的「減量額度」才能抵
買 VCU 就能省碳費VCU 未經環境部認可,不能用於碳費抵減
國際碳信用等於台灣碳權法律體系完全不同,不可混用
碳費可以全部用碳權抵掉國內上限 10%、國外上限 5%,至少 83% 要繳

碳費合規的正確姿勢:

  1. ⚡ 先把碳數據做扎實—排放量計算要可追溯、可查驗
  2. 📋 評估自主減量計畫—申請優惠費率比買碳權更划算
  3. 🔍 真的需要碳權時—優先取得國內減量額度(抵減比率更優、上限更高)
  4. 🌐 國外碳信用—等環境部認可標準明確後再買,別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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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能做的 3 件事

  • 檢查你目前持有的碳憑證是「減量額度」還是「國際碳信用」— 確認它的核發機關是環境部還是 Verra/Gold Standard
  • 如果你打算用碳權抵碳費,先確認你是否屬於「高碳洩漏風險行業」— 如果是,國外減量額度不能用
  • 評估「自主減量計畫」的可行性— 申請優惠費率可能比購買減量額度更經濟

David's Take

我遇過太多企業主,興沖沖地說「我們買了碳權,碳費應該可以少繳」。一問細節,買的是 VCU。再一問,根本不知道「減量額度」這個詞。這不是他們的錯—市場上到處都在講「碳權」,但沒人告訴他們台灣法律裡根本沒有「碳權」這個詞。確碳的文章,就是要把這種關鍵差異講清楚。不是賣你東西,是讓你別花冤枉錢。

本文所有法規引用經逐條核對原文,計算公式基於官方最新公告。

王駿瑋|David Ishayahu|確碳證據包設計者

Certicarb™ 確碳|碳數據管理 創辦人暨執行長・2026-06-04 審閱

📌 本文引用依據(截至 2026-06-04)

  • 減量額度定義: 氣候變遷因應法第 3 條第 13 款,2023.02.15 修正公布
  • 碳費收費辦法: 碳費收費辦法2024.08.29 環境部發布施行
  • 碳費費率: 碳費費率審議會決議2025.01.01 生效
  • 巴黎協定 Article 6: Paris Agreement, Article 62015 年通過,2021 COP26 Glasgow 規則書確立

⚠️ 法規可能已更新,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如需確認,歡迎透過 LINE 官方帳號聯繫。

📎 資料來源

王駿瑋 David Ishayahu

王駿瑋|David Ishayahu

Certicarb™ 確碳|碳數據管理

創辦人暨執行長

certicarb.com

💬 常見問答

台灣碳費可以用碳權來抵嗎?

可以,但必須是環境部核發或認可的「減量額度」,不是國際碳信用。國內減量額度抵減上限為收費排放量的 10%(抵減比率 1.2),經環境部認可的國外減量額度上限為 5%(僅限非高碳洩漏風險行業)。VCU、GS-VER 等國際碳信用,除非經環境部認可為國外減量額度,否則不能用於碳費抵減。

「減量額度」和「碳信用」有什麼差別?

減量額度是台灣《氣候變遷因應法》定義的法律用語,由環境部核發,是國內法定義務工具。碳信用(如 VCU、GS-VER)是由國際民間機構核發的市場商品。兩者法律體系不同,不能直接混用。「碳權」是市場俗稱,不是法律用語。

買了 VCU 想拿來抵碳費,怎麼辦?

VCU 目前不能直接用於碳費抵減。它的用途主要是企業碳中和宣告、ESG 報告、供應鏈碳管理要求等自願性場景。如果你的目標是減輕碳費負擔,建議優先考慮:(1) 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優惠費率、(2) 執行國內自願減量專案取得國內減量額度、(3) 等環境部認可標準明確後再購買國外減量額度。

國外碳信用有可能變成台灣的減量額度嗎?

理論上有路徑。《碳費收費辦法》允許經環境部認可的國外減量額度用於碳費抵減(上限 5%),但認可標準仍在持續研議完善中。在標準明確之前,購買國外碳信用用於碳費抵減存在不確定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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